生态环境部召开首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禁洋垃圾方案

2018-03-28

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查行动方案(2018年)》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第一次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查行动方案(2018年)》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禁止洋垃圾入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要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这项工作。要着眼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考虑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要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加大信息共享及联动执法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深入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认为,开展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查行动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企业守法经营的有效抓手。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违法行为查清、查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明确。要科学统筹,合理调配资源,强化人力物力保障,加大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协作力度,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专项行动信息,充分发挥社会与媒体监督作用,形成监管整体合力。


  会议强调,治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污染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开展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将有力推动垃圾规范处置,对垃圾处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谋划好、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以坚强的意志和决心攻坚克难,确保落地见效。要坚决落实地方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要严格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强化督查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查严办,推动行业综合整治,加快提升行业整体环境管理水平。要深入调查研究,将工作做实做细,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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